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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奸未遂以什么量刑标准

2024-12-15 21:15:54 浏览量:36次

对强奸未遂的量刑基准主要取决于我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的相关规则。参照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的明文规定,针对实施强奸罪行的主体,也就是通过暴力、威胁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关系的行为,法律明确设定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惩罚措施。而对于涉及到猥亵年龄不足十四岁的幼女这一犯罪行为,法律要求采取更为严酷的处罚手段。在强奸未遂的特殊情境下,即便该行为并未能达到既定的犯罪目的,依然可以被视为一种犯罪活动,因此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。在进行量刑裁定时,法院将充分考虑犯罪的性质、情节、危害程度以及罪犯的悔过态度等多方面因素。若犯罪手段极其残忍或导致了严重的后果,例如受害人自杀身亡、精神失常等,则有可能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的严厉制裁。

《刑法》第二百三十六条 【强奸罪】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
(一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
(二)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
(三)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

(四)二人以上轮奸的;

(五)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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